****************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自1**%自筹。招标人****************委托***********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服务地点:慈溪。
4、招标范围及内容:
序号 | 货物(服务、工程)名称 | 中标人数量 | 备注 |
1 | 招标代理采购项目 | 1名 | 第*名作为备选单位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招标项目的经营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近*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倒算)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重大违法违约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等行政处罚或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符合国家规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6月**日至***4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2)可通过邮件将上述材料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文*路**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4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
(2)公告有效期: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3)本次采购招标公告仅在上述指定网站发布,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2)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公告期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再开标,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若*次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的,招标人可不再进行招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南城路**号
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
传真电话:****-********
邮箱:********@**.***
招标代理:***********
地址:杭州市文*路**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室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信息:
0.1 **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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