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学校数字校园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学校数字校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学校数字校园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整; 4.采购需求:*******学校数字校园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5.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供货指令后**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②《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年(****年、***1年、***2年或***1、***2、***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3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近*年(****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需符合财政部(财库【****】***号)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时间:***4年**月**日**时**分至***4年**月**日**时**分。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投标人不足*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号)2楼****开标室 3.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申请人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解密成功;同时在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申请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申请人》进行投标操作。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申请人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未密封完好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有效申请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按照财政部财库[****]**号、[****]***号、[****]9号、[****]**号、〔****〕**号、吉财采购[****]***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号 联系方式:****-******** 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基本情况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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